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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云浮市得和大药房店(个人独资)等2家零售药店成为我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的通告

2026/04/20 8.6k 阅读 187 点赞

关于云浮市得和大药房店(个人独资)等2家零售药店成为我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的通告


根据《云浮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医保发〔202119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53号)等有关规定,经我中心审定并呈报市医保局备案。2026420日起,云浮市得和大药房店(个人独资)等2家零售药店纳入我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现将名单通告如下:

序号

县区

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1

云城区

云浮市得和大药房店(个人独资)

云浮市市区环市西路288号翡翠山花园4幢商铺首层18号商铺

2

新兴县

云浮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新兴水台分店

新兴县水台镇水台圩旧街61


    特此通告。        


云浮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4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