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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府函〔2018〕86号 )

2018/07/05 1.8w 阅读 518 点赞

云府函〔2018〕86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

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8〕187号)精神,现将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统一调整为1410元,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

二、以上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三、各地要加大对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检查监督,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