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深化
标准化工作改革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云浮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质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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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
云浮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进实施
标准化战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进广东先进标准体系建设的意见》(粤府〔2016〕127号),全面深化我市标准化工作改革,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完善先进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和引领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质增效升级为发展导向,以创新驱动发展为转型动力,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围绕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优化标准化管理体制,改善标准供给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为我市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和现代生态城市建设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引领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公共服务等领域的适应云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标准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标准服务发展更加高效,基本形成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公共利益有标可保、创新驱动有标引领、转型升级有标支撑的新局面。“云浮标准”的影响力和贡献力大幅提升,标准得到普遍认同和遵循,经济社会各领域标准化水平明显提高。
——标准化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基本建立统一协调、运行高效和政府、市场与社会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基本建立政府领导统筹、标准化主管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作用。基本建立适应市情、规范高效、保障有力的标准化政策体系,标准化激励机制不断完善。
——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围绕全面建设现代生态城市重大部署,合理规划产业标准化体系布局,科学确定发展重点领域,基本满足产业结构调整、社会管理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需求。着力构建覆盖“四新一特”产业、传统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的标准化体系,在技术发展快、市场创新活跃以及产业集聚度高的领域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团体(联盟)标准。全市工业企业执行标准覆盖率达到98%以上,承担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5个以上,培育发展产业技术标准团体(联盟)组织10个以上,制定实施团体(联盟)标准50项以上。
——标准水平更加先进。坚持标准引领,突出创新驱动,用先进标准倒逼产业和企业升级发展,促进质量强市建设。重要支柱产业和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云浮产品的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40项以上,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15项以上,制定重要技术指标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先进企业标准30项以上,创建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40家以上,重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150个以上。
——标准化基础更加坚实。巩固提升标准化在质量提升和技术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发展壮大一批专业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标准化技术机构,引导建立标准化事务所等新兴业态的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基于大数据的标准信息平台,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云浮市标准化专家库,大力推动标准化学历教育或非学历教育,年均培训标准化人员200人次以上,重要工业产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达到80%以上,力争落户云浮的国家和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TC/SC/WG)秘书处2个以上。
——标准化效能更加凸显。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区域稳步扩大,全市新增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市、县、镇)达到10个以上。主要高耗能行业和终端用能产品实现节能标准全覆盖,主要工业产品的标准达到国际标准水平。主要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程度显著提高,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
1.推进标准化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搭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创新平台,以标准化助推创新技术和产品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争取承担国家或省级产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项目,提升云浮标准创新能力,实现由标准的追随者向标准的创新者和引领者转变。积极创建国家或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统筹规划我市示范(试点)项目布局,广泛应用试点成果。(责任部门:市质监局、科技局等有关部门。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2.创新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支持落户我市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本领域地方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组织实施等工作。推动建立标准团体(联盟)组织培育机制,支持以企业为核心的标准团体(联盟)建设,在技术发展快、市场创新活跃的领域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团体(联盟)标准,服务我市“四新一特”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各类标准制修订进程,提高标准时效性。(责任部门: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
3.建立我市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管理机制。制定出台我市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适用于我市的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组织实施和监督,市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立项、批准、编号发布和组织实施监督。(责任部门:市质监局、法制局等有关部门)
4.改革企业标准备案制度。鼓励企业制定重要技术指标高于国际、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先进企业标准。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全面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鼓励标准化服务技术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强化社会监督。(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5.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措施时要积极引用标准,应用标准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健全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为主要形式的强制性标准监督机制,保证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市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标准实施的监督和统筹协调。标准化技术机构和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提供技术支持。市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对一批重要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标准实施情况的信息反馈、统计分析和公开通报机制;积极运用信息化和标准效果评价等手段进行标准实施情况监督,建立重要标准新闻发布制度;加大对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执法力度,将企业执行标准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将不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企业纳入异常经营名录。(责任部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6.建立标准公开制度。积极与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对接,向社会提供国家标准信息。免费向社会公开我市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文本,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市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制修订过程信息。支持标准化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国际、国外标准翻译和标准解读工作,将供专业人士使用的标准转化为群众易看、易懂、易用的版本,带动社会标准化意识普遍提升,推动标准实施与监督。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简要标准版式。(责任部门: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
(二)加快先进标准体系建设。
1.加强先进标准体系规划。以统一市场规则、调整产业结构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着力点,突出标准化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四新一特”产业、传统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云浮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围绕建设生态宜居示范城市,以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为着力点,重点推进森林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保护标准体系建设。(责任部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2.推进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充分发挥标准在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过程中的桥梁作用,健全协同创新工作机制,在“四新一特”产业和石材、不锈钢餐厨具等优势传统产业,推动企业实施科技创新与标准化“三同步”(科研与标准研究同步,科技成果转化与标准制定同步,科技成果产业化与标准实施同步),鼓励企业将自主创新技术形成技术标准,推动企业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形成专利与标准结合机制,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责任部门:市科技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
3.提升标准体系先进性。鼓励制定关键指标先进的企业标准,推动企业普遍制定关键指标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内控标准,提升标准实施的先进性。鼓励和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研制工作,争取标准话语权,制订实施融入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的企业标准。(责任部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4.培育发展标准团体(联盟)组织。鼓励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成立标准团体(联盟)组织,研究制定规范标准团体(联盟)运作的规定,加强对标准团体(联盟)的培育和扶持,使标准团体(联盟)成为促进服务产业发展、保障质量底线、抢占标准高地、共享技术创新的平台。按照“标准引领—技术改造—做强产业”模式,制定一批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联盟)标准,引导我市团体(联盟)标准逐步上升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引导企业将自主核心专利融入团体(联盟)标准,形成“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商业模式,实现自主创新价值最大化。(责任部门: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
(三)大力开展国际标准化工作。
加强国际标准化合作,支持有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秘书处工作。依托国家石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佛山(云浮)氢能源产业和新材料发展研究院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共建的全国首个国家级氢能及燃料电池实验室等技术平台,积极开展国际标准化工作,积极争取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举办的论坛、年会及国际研讨会等活动,推动石材、氢能等领域实现国际合作与技术转化,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推动一批重要领域标准与国际标准进行比对、实现赶超,促进标准相互转化,以标准“走出去”带动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推动实施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育计划,加强国际标准化中高端人才培育。支持产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引导我市主要出口行业及重要领域企业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和防护体系,打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商务局、云浮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有关部门)
(四)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
完善支持标准化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不断加强对实施标准化战略、发展壮大标准团体(联盟)等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以市场供给为主的标准研究、标准规划、标准编写、标准实施、标准比对、标准评价及认证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技术机构。建立基于大数据的标准信息平台,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云浮市标准化专家库,大力推动标准化学历教育或非学历教育。加强标准宣贯和培训指导,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引导企业建立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标准化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为企业提供咨询和确认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加强标准化基础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标准团体(联盟)组织建设、团体(联盟)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责任部门:市质监局、财政局、工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
三、重点工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建设工程。
围绕全面建设现代生态城市的目标,大力培育“四新一特” 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加大技术标准研制力度,力争制定实施一批融入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或科技创新成果的技术标准,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加快推进云计算及信息服务产业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三网融合、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以及容灾备份等产业领域的标准化发展。加快汽车零配件、环保设备、石材装备、智能装备、农牧机械制造以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等产业领域的标准体系研究,加强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的标准研制,制定先进基础制造工艺、工装、装备及检测标准,发展壮大石材机械产业技术标准团体(联盟),研究制定石材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表。大力推进生物医药产业标准体系研究,以标准化引领产业发展。在云浮市健康医药产业园、罗定中药提取产业基地等产业集聚区培育发展中医药产业技术标准团体(联盟),组织制定中草药综合利用、中药材深加工、中药材交易和物流服务等领域的团体(联盟)标准或技术规范。(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计生局等有关部门)
(二)消费品安全标准化建设工程。
围绕消费品化学安全、机械物理安全、生物安全和使用安全,建立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开展重点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比对评估,推动产业执行标准逐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以不锈钢制品、纺织服装、儿童和婴幼儿用品、文教体育用品、皮革、造纸、功能食品等产品为重点,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现有标准体系的基础上,加大关键技术领域的标准研制力度,力争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继续引导消费品产业集聚区和产业集群组建产业联盟和标准团体(联盟),鼓励制修订一批高于国家、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团体(联盟)标准。(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等有关部门)
(三)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工程。
围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需求,推动金融服务、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科技服务、高技术服务、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围绕石材、生物医药等产业园(基地)建设,推动“互联网+高效物流+标准化”发展模式,加快构建园区现代物流服务标准体系,制定石材领域的运输配送、装卸搬运、物流设施设备以及中药材大宗商品交易、库存控制、信息化服务等物流技术标准,推动制定“无水港”通关服务技术规范,提高物流效率和服务质量。以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为着力点,重点加快旅游服务、健康服务、法律服务、家庭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建立完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相互衔接的标准体系,规范旅游餐饮业领域的服务质量评价和安全服务标准,研究制定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规范。加强基于大数据的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等新兴服务业领域的标准体系研究以及重要标准制定,重点突破创意产业的服务技术规范,全面提高新兴服务领域标准化水平。(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局、金融工作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科技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局、旅游局、司法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
(四)现代农业标准化建设工程。
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成果,加快建设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检测标准体系。加快现代农业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广东南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养猪设备全自动化生产线的标准研制。积极探索“互联网+农业+标准化”发展模式,加快建立面向农业信息化的覆盖面广、技术水平高、易于实施推广的物联网标准体系。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重点围绕云城花卉苗木、新兴温氏禽畜、罗定稻米、新兴茶叶、郁南水果等一批特色农产品,积极引导当地农业产业化组织加强对种植、养殖等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制定具有先进性的技术规程和管理规范,积极开展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争创一批反映云浮特色的具有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国家级或省级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市、县、镇),推动高效农业、都市型农业发展。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加强品牌保护,提升特色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责任部门:市农业局、质监局、林业局、畜牧兽医渔业局、科技局等有关部门)
大力开展林业标准化工作,围绕生态景观林、森林碳汇林、森林进城围城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强林木良种选育、森林资源培育、生态修复、林产品加工利用等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加快构建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组成的覆盖林业各个专业领域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的实施推广,推动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按标准设计、按标准施工、按标准验收,力争建设一批高质量的标准化示范区,积极引导林业龙头企业创建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林业建设的质量与效益,促进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责任部门:市林业局、质监局、农业局、科技局等有关部门)
开展新农村建设标准化工作,立足于农村社区村落实际,推动农村社区村落的标准化建设,提高农村社区的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水平。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标准体系研究,加快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新型城镇化基础通用标准,推进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标准化水平。大力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以全国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县、省级新农村示范片项目、名镇名村和幸福村居建设为突破口,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等重要领域的标准研制,重点突破无动力污水处理系统的关键技术,大力推广已发布实施的广东省地方标准,争取制定国家标准,推动申报全国和省级标准化试点或示范区项目,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成功经验辐射带动至全省甚至是全国范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责任部门: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等有关部门)
(五)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工程。
以创新城市管理、优化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服务保障民生为着眼点,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气象、地震、地理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贯彻实施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根据我市实际需要,制定适用于我市的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不断加强公共服务领域标准体系建设。争取建设国家和省级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责任部门:市公安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气象局、科技局(地震局)、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以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着力点,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公共服务供给、执法监管、政府绩效管理、电子政务等领域标准的推广实施,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构建政府管理标准体系。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的权利运行和自由裁量,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流程。贯彻实施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系列地方标准,加快审批实施过程管理等领域的标准体系研究,推动“无差别化审批”。加强网上办事大厅的标准化建设,打造全省领先水平的“一门式、一站式”服务大厅。(责任部门:市编办、质监局等有关部门)
加强公共文化建设标准化工作,坚持以优化公共文化服务、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为着力点,加快建立以满足需求为核心、以标准规范为抓手、以提升效能为重点、以监督制约为保障的“四位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体系。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的基础上,加强对特色文化产业技术标准、产品标准与服务规范的研究,推动制定符合本市文化事业发展实际的服务标准、管理标准和评价标准,形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为基础、适用于我市的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为补充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文化环境健康有序发展。开展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艺术场馆、体育场馆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服务标准的研制;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文化传承标准研究;加强体育用品、健身娱乐、全民健身场所等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完善体育产业标准体系。(责任部门:市文广新局、体育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
(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程。
全面推进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全市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规模以上冶金等重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鼓励石材、陶瓷、不锈钢、水泥、硫酸等行业领域的大型企业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制定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推动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制定完善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标准的监督实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能力,降低事故发生率。(责任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
(七)节能减排标准化建设工程。
将强制性节能标准实施情况纳入各级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加强标准与节能减排政策有效衔接,制定相关政策应优先采用节能标准。围绕我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低碳城市的要求,落实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有关规定,加快建立科学适用的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实现主要高能耗行业、主要终端用能产品的能耗定额和能效标准覆盖率达到100%。结合地域自然条件,开展符合云浮实际的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和评价等标准研究,逐步提高新建公共建筑能效水平。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实施绿色低碳与清洁生产;鼓励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研发与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制订并实施一批严于国家标准的用能产品能效、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用水限额等节能降耗地方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
推进循环经济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三废”利用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建设,科学构建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基础,团体(联盟)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内容覆盖水泥、硫化工、石材等三大循环经济产业链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围绕罗定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项目,以“稻米、油茶、肉桂”和“五金机械、建材、生物医药”六大工农复合型循环产业链为重点,探索和研究制定行业循环经济最佳实践技术指南、行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再生利用产品、园区循环化改造技术指南及效果评估等有关地方标准、团体(联盟)标准和企业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制修订循环经济产业的地方标准5项以上;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企业,创建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0家以上。(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
(八)信用标准化建设工程。
加快构建以信用基础、信用技术、服务运作、信用服务、信用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信用标准体系,推进建设“信用云浮”。总结推广石材企业信用评级标准和农户信用评级标准的实践经验,重点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领域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的信用技术标准和评价标准的研制。依托各级征信中心建设,重点加强征信服务标准体系研究,推动征信服务合同格式规范、征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征信产品使用规范、征信服务争议处理程序等标准的制定,规范信息共享和应用,促进信用服务行业的专业化和标准化。升级改造云浮市征信中心,扩充征信应用,提升系统建设。引导相关部门制订实施信用技术规范或团体(联盟)标准5项以上。(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
(九)创新成果标准化转化工程。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推动科研攻关与标准研究同步、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与标准制定同步、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与标准实施同步,提高科技成果的标准转化率,提升标准的先进水平。借力已落户我市的国家、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技术平台,继续支持石材、不锈钢制品等优势传统产业加大重要领域、关键技术的标准研制,鼓励和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争取标准话语权,制订实施融入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的团体(联盟)标准10项以上,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先进标准20项以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产品100个以上。围绕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重点突破生态环境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化工新材料以及可再生氢燃料电池等重要技术的研究攻关和标准制定,推动核心技术专利化、专利技术标准化。(责任部门:市科技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
(十)标准化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专业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标准化事务所等标准化服务技术机构、科研机构,支持公益类标准化研究机构、社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专业组织开展标准化技术服务,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标准化服务业,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各种增值性标准化服务,鼓励探索实施电子商务产品标准明示和鉴证制度。依托广东省标准馆、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以及深圳标准技术研究院等标准化信息资源,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内容覆盖“四新一特”产业、传统产业等主导产业的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和防护体系。(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工商局、民政局、云浮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有关部门)
(十一)工程建设标准化工程。
大力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提升工程质量与安全水平。在城乡规划、给排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给、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生活垃圾及建筑余泥渣土填埋场建设等领域贯彻实施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开展相关领域标准研究和制修订,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质量,提升城市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构建与国家技术体系相衔接、适合亚热带气候特点、具有我市文化特色的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体系,加强施工装配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标准研究和制修订,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编制委、水务局、城市综合管理局等有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充分发挥市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作用,统筹全市标准化工作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化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研究提出标准化工作安排,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标准化工作重大问题。市标准化主管部门要充分履行标准化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职责,市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管理好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在相关领域标准的制定、实施及监督作用。鼓励县(市、区)参照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各重点工程牵头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分别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指标体系、主要任务、工作分工等具体要求,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尽快取得突破。(责任部门:市各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强经费保障。
进一步完善标准化工作配套激励措施和扶持政策,各级财政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将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年度财政状况相应增长。立足我市实情,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加大投入,促进标准创新和标准化服务业发展。(责任部门: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强人才培养。
推动实施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育计划,加强国际标准化中高端人才培育;支持鼓励高校开设标准化专业课程,支持高校、职校与企业合作建立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加大对中小企业管理者的标准化意识培训力度,为标准化事业培养和输送各类人才。重点培养一批满足我市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的标准化技术人才队伍,建立我市标准化人才专家库。(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
(四)加强宣传引导。
进一步加大标准化战略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和“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专题活动,深入企业、机关、学校、社区、乡村加强标准化政策法规和标准化工作宣传以及标准化知识的普及,切实提高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营造共同推进标准化战略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市质监局、文广新局等有关部门)
(五)加强督促检查。
各地、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建立工作制度,掌握并定期向市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对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将相关标准化改革创新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对地级以上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范围。(责任部门:市各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
附件:工作分工和进度安排
附件:
工作分工和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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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进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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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立市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并发挥作用。 |
市质监局 |
市有关部门 |
2016年12月底完成,每年召开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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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出台并实施《云浮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市质监局 |
市法制办等有关部门 |
2016年12月底完成,每年组织开展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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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出台并实施《云浮市团体(联盟)和团体(联盟)标准管理办法》。 |
市质监局 |
市法制办等有关部门 |
2018年6月底完成,每年组织开展团体(联盟)标准制修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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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出台并实施《云浮市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
市质监局 |
市法制办等有关部门 |
2018年12月底完成,每年组织开展我市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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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支持1个以上落户我市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本领域地方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
市质监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18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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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全面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
市质监局 |
市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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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争取承担国家及省级产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项目2项以上。 |
市质监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19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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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落户云浮的国家和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TC/SC/WG)秘书处2个以上。 |
市质监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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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争取承担国家和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5项以上。 |
市质监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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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40项以上。 |
市质监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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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制定适用于我市的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5项以上。 |
市质监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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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进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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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每年组织一批重要标准实施监督,建立标准实施监督情况反馈、统计和公开通报机制。 |
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
市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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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免费向社会公开强制性标准和我市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文本。 |
市质监局 |
市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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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培育具备相应能力的标准团体(联盟)组织10个以上。 |
市质监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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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制定实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团体(联盟)标准50项以上。 |
市质监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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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15项以上。 |
市科技局 |
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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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制定重要技术指标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先进企业标准30项以上。 |
市质监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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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创建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40家以上。 |
市质监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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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重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150个以上。 |
市质监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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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建立云浮市标准化专家库。 |
市质监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18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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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工作机构和职务。 |
市质监局 |
市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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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引导我市主要出口行业及重要领域企业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和防护体系。 |
市质监局 |
市商务局、云浮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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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技术机构。 |
市质监局 |
市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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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大力推动标准化学历教育或非学历教育,年均培训标准化人员200人次以上。 |
市质监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有关部门 |
每年按要求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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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建设工程。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计生局等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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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实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建设工程。 |
市质监局 |
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等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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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进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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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实施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工程。 |
总牵头 |
市发展改革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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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金融服务标准体系。 |
市金融工作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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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交通运输服务标准体系。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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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现代物流、服务外包、电子商务标准体系。 |
市商务局 |
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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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科技服务、高技术服务标准体系。 |
市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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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体系。 |
市旅游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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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健康服务标准体系。 |
市卫生计生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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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标准体系。 |
市司法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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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家庭服务、养老服务标准体系。 |
市民政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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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基于大数据产业服务标准体系。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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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 |
市质监局 |
市商务局、旅游局等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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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实施现代农业标准化建设工程。 |
总牵头 |
市农业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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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 |
市农业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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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国家级或省级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市、县、镇)。 |
市质监局 |
市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渔业局等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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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进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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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实施现代农业标准化建设工程。 |
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产品标准化工作。 |
市农业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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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准化工作。 |
市质监局 |
市农业局、工商局、云浮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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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林业标准化工作。 |
市林业局 |
市农业局、科技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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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新农村标准化工作。 |
市农业局 |
市发展改革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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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工作。 |
市发展改革局 |
市规编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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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工作。 |
市农业局 |
市发展改革局等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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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实施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工程。 |
总牵头 |
市质监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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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公共安全标准体系。 |
市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管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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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标准体系。 |
市教育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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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公共医疗卫生标准体系。 |
市卫生计生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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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计生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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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体系。 |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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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健全民政标准体系。 |
市民政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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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气象标准体系。 |
市气象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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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地震标准体系。 |
市地震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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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进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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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实施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工程。 |
建立健全地理信息标准体系。 |
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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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 |
市编办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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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共文化建设标准化工作。 |
市文广新局、体育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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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程。 |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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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实施节能减排标准化建设工程。 |
总牵头 |
市发展改革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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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循环经济标准化建设。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市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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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实施信用标准化建设工程。 |
市发展改革局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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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实施创新成果标准化转化工程。 |
市科技局 |
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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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实施标准化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
市质监局 |
市工商局、民政局、云浮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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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化工程。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规编委、水务局、城市综合管理局等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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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加强标准化专项经费保障。 |
市财政局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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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培养引进一批标准化知识基础扎实、外语水平高且熟悉国际规则的高端复合型人才。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质监局 |
市有关部门 |
逐年推进,2020年12月底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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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