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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云府〔2018〕2号)

2018/01/30 6.9k 阅读 270 点赞

云府〔2018〕2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

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粤府〔2017〕127号),国务院决定自2017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发〔2017〕48号文、粤府〔2017〕127号文的任务安排、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扎实落实调查工作,特别要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要按时报送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保密责任制度。

市政府成立云浮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局,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局要牵头制订市级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检查督查工作,汇总整理全市已有土地基础数据,并会同市统计局负责数据统计和分析;市财政局要会同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局负责将本次调查市级承担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发展改革、民政、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林业等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积极主动提供有关数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参照市的做法,在2018年1月20日前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并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的调查工作。

附件:1.云浮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

地调查的通知》(粤府〔2017〕127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9日
 

附件1:

云浮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施东红副市长

副组长:廖鹏洲市政协副主席、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

王斌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谭剑市发展改革局副调研员

欧世芬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魏荣新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伙进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局副局长

梁志强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

吴宝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伯顺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朱建荣市水务局副局长

陆荣臻市农业局副局长

黎彦楷市林业局副局长

康国球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局副局长陈伙进兼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