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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云浮市政府督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云府办函〔2021〕53号)

2021/06/28 2.4k 阅读 126 点赞

云府办函〔2021〕53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云浮市政府

督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保障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参照省做法,市政府决定建立督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组织市政府督查工作,研究拟定市政府督查工作制度;研究拟定政府系统市级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统筹规范全市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统筹协调配合国务院大督查对我市督查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国务院督查激励相关工作;协调组织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办理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成员

第一召集人:吴泽桐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召  集  人:李伟忠    市政府秘书长

廖政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赵  鲁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区惠红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张志强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李长虹    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荣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

蒋小玲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陈泽才    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吴少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洪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继祥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叶成林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潘仲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吴  哲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汝平    市水务局副局长

曾庆固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黎俊杰    市商务局副局长

黄德明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蔡文戈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志坚    市国资委副主任

谢锦东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伟才    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完成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办公室主任担任。

(二)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第一召集人或第一召集人委托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有关地方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

(三)联席会议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

(四)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机构管理。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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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